捐赠受理

接受捐赠
上海卓越脑科学发展基金会接受关心我国脑科学事业发展的法人捐赠和自然人捐赠。本基金会承诺尊重捐赠方的意愿,将所有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款全部用于脑科学发展的公益事业。

捐赠方式
一、银行转账
具体请跟基金会联系

二、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 上海卓越脑科学发展基金会
邮汇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12楼B1,200032
向上海卓越脑科学发展基金会捐赠后怎样减免所得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现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1.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2. 个人通过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按照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财税〔2008〕160号)
3.基金会在收到捐款后提供合法的捐赠票据。

联系方法
捐赠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上海卓越脑科学发展基金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12楼B1,200032
电话:021-64081027
邮件:foundation_bs@cn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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